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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10日 10:16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201653号)文件精神,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正式开始。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申请程序中《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认真阅读福建省厅本次下发的七项申报项目内容(2017简章即将上线),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完成在线资料填写和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工作时间结点及进度安排:

120161210-20,根据申报项目具体条件规定和《厦门华厦学院公派出国(境)教师管理办法》选派条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准备个人申请及外语水平证明等个人纸质申请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提交对外合作处。

个人申请内容包含:

1)个人条件满足“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自助出国留学申请要求”和“本校公派出国(境)教师选派条件”的情况说明;

2)出国留学研修内容如何满足我校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需求;

3)出国留学计划;

4)外语水平证明:提供本人最高的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2 20161220日至25,学校公示候选申请人名单并发文。

3 201715日至10日,获得学校批准的申请人登录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提交全部纸质资料。在线报名详情参见(闽教〔201653号)文件。

  1. 2017112,对外处统一向省厅报送申请人纸质资料。

 

联系人:黄艳,联系电话:6276293, 邮箱:bgshy@hxxy.edu.cn

 

对外合作处

组织人事处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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