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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征集启事

2015年06月25日 01:10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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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小制作项目支持计划介绍

 
绿动华厦,乐活校园。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设立绿色华厦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基金,并于20123月正式启动“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支持计划”征集项目活动,本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和教师征集各种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支持“绿色校园建设”相关的研究与制作。
本计划旨在响应学校关于“绿色校园建设”的号召,努力实现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开展环保科研小制作。希望通过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各种环保科研小制作,促进我校绿色校园建设的发展,丰富我校绿色校园建设工作内容,以提升我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水平,为学校的绿色校园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计划将针对绿色校园建设方面的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通过公告、接受申报、评审、公示、资助的方式,以绿色华厦基金支持环保制作小项目的发展和推广应用。
 
二、组织单位                                               
 
院团委
 
三、申报项目范围和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的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必须是围绕“绿色校园建设”相关的研究与制作,不界定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所列:
*减少学院污染物的排放
*促进能源或资源的回收及再利用
*各种废弃物的重新利用
*绿色校园相关的研究与制作
2、申报方式
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发函至学校网站,公告开展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支持计划”的活动。符合申报支持项目者请登陆绿色华厦网站,下载《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包括签署推荐意见盖章),提交到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齐礼楼909室),同时将填写后的申报表发到接受申报材料的电子邮箱:hbkyzz@163.com。联系电话:0592-6276251
3、提交内容
1)《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的纸质件2份。
2)《绿色华厦•2012年华厦学院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电子版。
3)相关照片
4、申报推荐
 
四、资助优秀项目设置
 
1、“优秀适用项目”2个,支持经费分别为:1500元;
2、“优秀成长项目”5个,支持经费分别为:800元;
3、“优秀培育项目”10个,支持经费分别为:500元。
      支持经费共计:12000元。
 
注:若由于申报项目水平的原因,评审委员会可视实际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调整。
 
五、申报项目的对象及资格
1、正在进行的环保科研制作小项目,并于201212月完成研究和制作。
2、申报项目须为“绿色校园建设”相关的研究与制作。
3、如能取得较大技术进展且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支持项目,而未201212月前完成的申报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列入支持范围。
 
六、评选标准
 
1、优秀适用项目是指具有技术上的突破性创新,并有突出实用性和可推广前景的项目。
2、优秀成长项目是指具有技术创新,并有一定可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
3、优秀培育项目是指有技术新颖性,并有远期应用价值的项目。
4、开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具备的条件(科研制作小项目立项、人员队伍等)。
 
评审将以小项目的实用性为标准,突出环境效益和推广前景的实际效果。评审工作将设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七、申报和评审时间
 
20123月,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支持计划正式启动活动,并开始接受项目申报。
2012531截止项目申报。
20126月上旬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0126月底,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八、项目支持经费拨付
 
所有项目经费由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定于每周三进行发票审核报销。
 
九、特别声明
 
1、申报项目者须保证项目的所有权和原创性,须是申报项目的合法拥有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主办方将取消其资格,通报所在教学部,并由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全院师生。
3、所有申报项目的资料自行备份,恕不退还。申报者提交项目资料只限主办方用于评审和资助活动,主办方将予以保密。
4、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议属于最终决定。
5、主办方要求获得支持的项目须定期报告项目进展的情况,并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反馈项目成果方面的后续信息,以展示本计划的实际成效,获得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
8、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视同认可上述条款和活动公布的相关规则,本计划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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