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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服务承诺

2022年06月29日 16:23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依据部门职能定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首接负责,周到服务。首位接待人员对来访、来电者提出的事项负责到底,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要按照程序妥善处理;属于他人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做好引导、解释、转告工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将来访、来电者引导介绍到相关职能部门。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依规照章办事;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脱岗,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要告知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回来时间;在职责范围内,互相协调,密切配合,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三、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对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部门网站公开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信息,方便校内师生和校外有关人员了解和办理相关事宜。

四、限时办结,综合协调。

(一)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师生员工须办理的事项,符合制度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必须立即办理,及时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无故刁难。做到主动办、认真办、办得快、办得好,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能当天办的事情当天办,决不拖延;

(二)若因办理事项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难以马上完成,应向服务对象讲明原因,约定下次来办时间,并按约定给予办理,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三)所有绿色校园建设相关的项目限时积极推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工作,同时加强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积极调动各部门力量,确保学校绿色校园建设的顺利开展。

五、督办检查,专人跟进。由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的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紧急事项跟踪催办,重要事项重点督办,一般事项定期检查。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来访者说明情况。

五、廉洁自律,绿色办公。自觉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同时遵循“绿色华厦”建设理念,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实现绿色办公、低碳生活,营造节能、环保、高效的工作环境。

六、认真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及夜间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七、违诺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服务责任追究工作由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主任管理。

(二)违反本服务承诺导致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告学校按学校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本服务承诺纳入绿色校园建设办公室年度考核体系范围,作为办公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诚挚欢迎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592-6276302 投诉邮箱:dce@hx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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