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厦政字〔2026〕10号
厦门华厦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的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于2026年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台湾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华厦学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
院校标识码:4135012709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 制:4年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地处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厦门,于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学校理事会始终坚持发起人蔡望怀先生所确立的“只作奉献、不求回报”办学宗旨,所有成员均不领受任何酬劳和补贴,保证办学经费全部投入到办学中。202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5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定位,紧密围绕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现学科链与产业链的无缝对接与深度融合。现开设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艺等学科门类,构建了新工科先行、文工结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获评多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创新获奖硕果累累,连续两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四、报名时间及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8月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填写后,与相关申请材料(PDF格式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sb@hxxy.edu.cn,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台湾学生统测入学申请”命名。
申请材料包括:
1.《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见附件2)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五、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统测考生15人。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类别 |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3 |
四年 |
理工类 |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四年 |
理工类 |
商务与管理学院 |
供应链管理 |
3 |
四年 |
文理兼收 |
商务与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3 |
四年 |
文理兼收 |
人文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3 |
四年 |
文理兼收 |
备注: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具体以上级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
六、审核及录取
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生志愿、统测成绩、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办网站公示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和住宿(币种:人民币)
我校华侨港澳台本科生的学费、住宿安排及费用标准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收费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机器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9000元/人民币;
2、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9000元/人民币;
3、供应链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32000元/人民币;
4、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30000元/人民币;
5、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34000元/人民币。
(二)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住宿费标准如下:
1、励志楼:6人间,3000元/生·学年;
2、A区(鼓浪苑3-4号楼):6人间,3000元/生·学年。
八、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学金。
九、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学后,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十、在校管理及毕业
1、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校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在厦门华厦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华厦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华厦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监督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电话:0592-6276212。
十二、联系方式
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6276222/6279222
网址:http://zsb.hxxy.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十三、本章程由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入学申请表
2.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厦门华厦学院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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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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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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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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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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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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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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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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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测成绩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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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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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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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测标级 |
语文 |
|
数学 |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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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测成绩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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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测成绩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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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 寄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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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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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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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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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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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
是( ) 否( ) |
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性别 |
与本人关系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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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
学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 |
专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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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时间 |
所获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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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陈述 |
说明:希望你能更多地展示自己,内容可以包括你求学至今的思考和追求、你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我校学习的原因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 |
我谨此声明上述所填写资料完全属实。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授 权 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台湾居民身份证号 |
|
统测成绩报名序号 |
|
统测成绩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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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单位 |
厦门华厦学院 |
授权事项 |
授权厦门华厦学院向有关机构查验、核准本人统测成绩等信息。 |
授权时间 |
2025年7月1日—11月30日 |
授权人 手写签名(或签章) |
年 月 日 |